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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再生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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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身上穿着华美,又举止有礼,宁达民风淳朴,大娘爽快应道:“有什么不行的?姑娘快进来吧,这个模样,可怎么在大街上走动?”大娘让开门,将我领进屋里。

    大娘瞧着我落汤鸡似的模样,啧啧道:“豆浆里面有糖,衣裳便是干了也会黏糊糊的,姑娘脱下来,我帮你洗洗吧。”

    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道:“我这衣裳弄脏了,回去娘定要骂的。大娘给我一点水,让我自己洗了它吧。”

    “哎哟,别自己洗,进了我的门,就是我的客,哪有让客人自己动手洗衣服的道理?”大娘心肠甚好,殷勤地找了一套旧衣裳出来,“姑娘先换上,这是我媳妇的,身段该不差多少,没你的料子好,但是干净。”

    我正中下怀,连声道谢,赶紧到里屋换衣,从包袱里掏一块银子。

    换好衣裳出来,大娘将我换下的脏衣接过来:“我去洗,一会儿就好。哎哟,这料子一定很贵,啧啧,好绸子啊。”

    一见到大娘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我便将那块银子放在桌上。刚转身,又踌躇一下,将土蓝色的桌布扯了拿在手中,方才离开。

    不能从大门出去,要真有人跟踪我,现在那些人就等在门外呢。我是看中这家的院落大才有意接近这位大娘的,依普通民宅的格局,若有较大的后院,也该有扇小侧门才对。

    果然有门!我蹑手蹑脚出了侧门,身处一个僻静的后巷。将我的头发打散,松松挽了个最寻常的发髻,不一会儿,便换了另一副模样。

    我将偷来的桌布展开,包裹在包袱外面,现在他们也认不出我的包袱了。我得意一笑,走出后巷,脚步放缓,就像是难得逛市集的普通农家女子。

    我的目光定在远处一块高高挂起的招牌上,露齿一笑,该住店了。对方一旦发现我逃了,一定会立刻追出城门。既如此,不如在城里住上两天,等追兵都远去了再上路。

    等我住下之后,将刚才在集市上分散买来的东西取出,对着青铜镜折腾了一番,再一看。

    镜子里已经变成了一个男人,又高又瘦,头上一顶大斗笠遮挡了大半的脸,只露出黑黝黝的尖下巴。

    “呵呵……”轻微的笑声从斗笠下逸出。

    衣服里垫了垫肩,让我的肩膀宽了许多,衬得腰身瘦了些,我又将加厚底的鞋子穿上,大摇大摆地出了屋子下去用餐。

    店中伙计送上饭菜,我刚举起筷子准备开动,忽听得一声马蹄声响,几个人乘马冲到店前,下马入店,却是七个侍卫,我心中怦怦乱跳,白千青果然留了后手!

    七名护卫坐到桌旁,拔下身上的佩刀,放在桌上。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侍卫叫道:“拿酒来,拿饭菜来!”喝了几下,店主远远瞧着,哪敢过来?

    一名侍卫骂道:“***,不拿酒饭来,咱们放火烧了这家黑店!”

    店主一听要烧店,忙道:“是,是!这就拿酒饭来,快快,快拿酒饭给众位军爷。”

    我右手拿着茶杯缓缓啜茶,衣袖纹丝不动,脸上神色漠然,心中却满是惧意。

    侍卫们骂道:“那个小娘们儿,竟然光天化日就不见了!这下可怎么交差?”

    “我看,她定是逃出城去了,我们吃喝完了赶紧出城去追!”

    “叫你们少废话!”一个看起来像是头领的人狠狠扔掉空空如也的酒壶,恶声道:“***,密探那群没用的东西,在都城里跟踪个娘儿们都能跟丢,现在倒好,害我们还得去追。王妃说了,此事事关重大,完成不了,我们一辈子都不要想回宁达了!”

    一个贼眉鼠眼的侍卫说道:“听说白水城的楚瑾墨迷她迷得都快疯了,连大王都拿她当宝贝似的,等抓到了我可要好好见识见识她的媚劲!”

    “哈哈!不如先说好了抓阄,免得到时候伤了兄弟间的和气!”

    那个头领冷冷警告道:“随便怎么玩都可以,可不能弄死了。弄死了她,你们自己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给王妃做个交代罢!”

    我自幼便受霍去病宠爱,在霍府俨然是半个主子。流落他乡后也始终被以礼相待,何曾听过这等污言秽语,当即气得手脚发抖。

    这时店主送上酒菜,一壶酒在每个侍卫面前斟得半碗,便即空了。一个侍卫拍桌骂道:“这一点儿酒,给军爷独个儿喝也还不够。”

    店主早就全身发抖,更加怕得厉害,转身又去取酒。

    我灵机一动,跟进厨房,变装之后的样子,谁也没对我留意。只见那店主拿了酒提,从坛中提了酒倒入壶中,双手发颤,只溅得地下,桌上,坛边,壶旁到处都是酒水。

    我取出一锭小银,交给了他,说道:“不用怕。这是我的饭钱,多下的赏钱。我来帮你倒酒。”说着接过了酒提。

    那店主大喜过望,想不到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人。

    我道:“这些侍卫凶得很,你去瞧瞧,他们在干什么?”店主应了,到厨房门口向店堂张望。

    我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纸包,打开后,尽数抖入酒壶,又倒了几提酒,用力晃动。

    店主转身道:“他们在喝酒,没……没干什么!”

    我将酒壶交给他,说道:“快拿去,他们发起脾气来,别真的把店烧了。”

    店主谢不绝口,双手捧了酒壶出去,口中兀自喃喃地说着:“多谢,多谢,唉,真是好人,长生天保佑。”

    众侍卫抢过酒壶,各人斟了半碗,喝道:“不够,再去打酒。”

    我见七名侍卫毫不起疑心,将碗中药酒喝得精光,心中大喜,暗道:“臭侍卫枉自武功高强,连这一点粗浅之极的江湖之道儿,也不提防,当真可笑,这酸酸甜甜的味道可好吃吗?”

    我吃过几回蒙汗药,也算是有经验了。这药放在茶水里会有酸酸甜甜的味道,而放在酒里味道会被酒气所掩盖。刚才在集市,花了大价钱才买到的蒙汗药,原本想着防身,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我回到饭桌上,不动神色地继续吃饭,悄悄观察那伙人。一个侍卫一把抓住店主道:“你这酒里是掺了水吧!怎么味道不对?”

    店主吓得双腿直哆嗦,连连摆手道:“没有!没有!绝对不敢欺瞒各位军爷!”

    侍卫怒喝道:“你这个可恶的东西!”一甩手,那个店主便一个踉跄被甩到墙上,吐出一颗门牙,满嘴是血。

    那些侍卫见状纷纷哈哈大笑,那侍卫仍不罢手,上前揪住店主暴打:“敢给军爷喝掺水的酒,先打死你,再一把火烧了你的店!”

    我十分焦急,怎么蒙汗药还不发作?莫非量放少了,这些人又武功高强,不怕蒙汗药?

    眼见侍卫就要把那无辜的店主打死,突然他双腿一软,我看他那样子,料定是蒙汗药药力发作了,再也顾不得凶险,袖中暗藏匕首,笑嘻嘻地走过去,笑道:“军爷,你在干什么?”

    我急速向左一闪,防他反击。匕首锋锐无匹,入肉无声,刺入时又是对准了心脏,这侍卫心跳立停,就此僵立不动,但双手仍抱住店主不放。店主不知他已死,吓得只是尖声大叫。

    我走上前去,扳开那侍卫手臂,在他胸口一撞,低声对店主道:“想活命就听我的。”

    那侍卫一离店主的身子,慢慢软倒。余下几名侍卫大惊,纷纷上前。

    我叫道:“站住!我神功无敌,这侍卫无礼,已把他治死了。谁要踏上一步,一个个叫他立刻便死。”

    众侍卫一呆之际,砰砰两声,两人摔倒在地,过得一会,又有两人摔倒。

    那领头的侍卫内力深湛,蒙汗药一时迷他不倒,却也觉头脑晕眩,身子摇摇晃晃,哪想得到是中了蒙汗药?他站起来朝着我走近两步,身子一晃,摔在一张桌上,咔嚓一声响,登时将桌子压垮。

    我对吓得面无血色的店主道:“不好了,这些人在你的店里出了大事,他们都是惹不起的啊!”

    店主张大嘴巴,缺了一颗门牙的嘴还在流血不已。

    我从身上摸出几块金子,交给他:“这金子你拿着,赶紧逃命去吧!”

    店主看了看手中的金子,又看了看我,对我行了一个长礼,迅速跑出小店。这几块金子足够买下这样的几家小店了,他估计是怕我反悔,所以跑得这么快!可我怎么会反悔,反正这趟来宁达赚了不少。

    我将火油尽数浇在店里和侍卫的身上,取回了自己的包袱,一个火折子就扔在了地上,在漫天大火中,我转身出了小店。

    纵火这事我干得太多了,但是此刻心里还是有点小激动呢!

    出了宁达,我仍旧是一副高高瘦瘦的男子打扮,还特地剪下一缕头发,黏在嘴上假装是胡子。

    在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买下了一匹马,问清楚了去白水城的方向,解决了追兵之后,不紧不慢地朝白水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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