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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长安风 311章封常清的毛遂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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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睿叹息一声。心道,看来还是时间太短了,还是时吐蕃王室要想趁乱掌握起吐蕃的局势来,怕是没有个三两年的功夫是不成了。而以杜赞为首的吐蕃大家族的势力根深蒂固,纵然是吐蕃内乱,一时间还伤不到他们的根本。

    大食人退去,怕是因为内乱。而大食人去了,吐蕃人趁虚而入。萧睿苦笑一声,历史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上,而原本——历史上的高仙芝在天宝六年征伐小勃律,就是因为小勃律投靠了吐蕃,拒绝向大唐称臣纳贡。

    “郡王所言……”萧睿的喃喃自语落入哥舒翰的耳朵,哥舒翰不由问了一声。

    萧睿猛然惊醒过来,定了定神,摆了摆手,“走吧,歌舒,我们去军营!”

    ……

    ……

    军营之中。只见场中沙尘腾腾,一匹黄褐色快马疾驰而来,马背上坐着握着锋利陌刀的黑甲将军李嗣业。他先是一边走马一边挥舞着手中的陌刀,转了一圈后突然扬手将陌刀抛起,然后接下,再抛起,长长而锋利的陌刀被一次次抛舞起来,这一柄陌刀仿佛有了灵气生命一般,围绕着李嗣业上下翻飞,划出道道寒光,如怒放的牡丹,一瓣瓣热烈绽放。

    渐渐地,马越跑越快,李嗣业一声断喝,陌刀一敛,刀花转瞬不见。李嗣业单手提着陌刀在马背上翻腾挥舞,乃至单腿站立,或蹬里藏身,动作潇洒利落,一人一马刀光纵横。就在士卒们看得惊心动魄眼花缭乱之际,犀皮大鼓突然“咚”地一声暴响,所有人悚然一震,原来是安西大都督萧睿亲自敲响了那面军鼓。

    鼓声急促而低沉。

    “嗣业,好身手!”萧睿一边擂鼓一边朗声呼道。

    而萧睿地身旁。哥舒翰眼中也闪过一丝赞赏之色。手钻成了拳头。似乎也有些跃跃欲试。

    李嗣业回头来瞥了萧睿一眼。脸上浮起淡淡地笑容。

    蓦然。他大喝一声。手中陌刀刷地化着一道飞虹。一下飞起数丈高。直逼云端。发出闪电般耀眼地光芒。

    鼓声湍急。陌刀似要刺破中天红日。在数千双惊叹莫名地眼睛中翻了个跟斗。刀尖向下。直刺地面。疾如流星。

    “啊!”“啊!”不少士卒不由自主缩头掩目。似乎那夺人摄魄地陌刀要落到自己头上。

    只见李嗣业手一勒缰绳。手腕一扬。“喀嚓”一声脆响。陌刀入手。一人一骑一刀岿然不动。杀气腾腾。

    站在一旁围观的士卒,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而尤以黑色甲冑在身的安西铁卫军士卒为甚。

    军鼓声密集如雷。

    一个大唐官军校尉有些不服气地纵马上前,朗声呼道,“李将军,某来会你一会!”

    李嗣业嘴角一晒,手中的陌刀缓缓横起,双腿用力夹紧了马腹。他胯下地马发出低沉的嘶吼声,急躁的两只前蹄踢扬着烟尘四起。

    校尉手里舞动着一柄长矛,在两马交错间猛然向李嗣业刺去。

    但刀光一闪,一把锋利的陌刀直刺过来,校尉在士卒们地惊呼中侧身一闪,敏捷地避开了第一击,但是刀锋紧接着又是一翻,改刺为扫,闪电般架在了校尉的颈项间,锋利地刀刃紧贴肌肤,却丝毫没有划破。

    这李嗣业真是一个陌刀高手,大唐罕见之陌刀将也。萧睿耳边响起哥舒翰的赞叹声,微微一笑望着威风凛凛的李嗣业,心头因为小勃律惊变而产生的一些杂乱心绪因此一扫而空。

    官军校尉放弃了抵抗,他知道,面对这样的用刀好手,又有这样一把陌刀,他几乎毫无机会。绚烂的阳光映照在雪亮地刀刃上,晃得校尉眯起了眼。

    其实,这是一柄很普通的陌刀。没有珠光宝气,没有华丽地外表,刀锋上甚至还有一些斑斑锈迹,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一如这握刀地人。

    刀或者刀法都不重要,关键是谁握刀。李嗣业一柄陌刀在手,几无敌手。

    新建安西铁卫军因为李嗣业的华丽出场,以及那一场火器地表演合练,让正规的安西唐军看地目眩神怡。再也没有人会质疑,这样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安西军的各级将领甚至怀疑,这样一支军队,拉进玉门关去,还有谁能抵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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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睿与哥舒翰从军营出来,一路缓缓纵马前行,突然在官道上,一个跌跌撞撞的身影闯了过来,扑倒在萧睿的马前,朗声呼道,“郡王!”

    萧睿放眼望去,一个身材细瘦面目有些丑陋的三十许汉子正用热烈的眼光望着自己,不由皱了皱眉,“你是何人?拦在本王马头意欲何为?”

    汉子还没回话,哥舒翰已经接过话茬,伏在萧睿耳“郡王,此人名为封常清,自命不凡,屡屡来都护府毛遂自荐。

    但下官看此人面目丑陋,且深有残疾,实在是不堪录用……”

    “呃,封常清!”萧睿的脸色一变,陡然翻身下马,目光迥然地注视着跪倒在自己脚下的这个衣衫褴褛的汉子,神色变幻着。

    脑海中关于封常清此人的记忆电闪而过。

    封常清,蒲州氏人,外祖父因犯罪被流放到安西充军,任胡城南门守军。封常清少年时便外祖父生活在一起。外祖父颇读诗书,常在城门楼上教他读书。外祖父死后,封常清无所依靠,从此过着清贫的生活。

    封常清年过三十后,当时的将军高仙芝为都知兵马使,颇有才能,每次出军时,身边的随从就有三十多人,衣服鲜明。封常清也想成为高仙芝的随从,便慷慨激昂向高仙芝投书一封,毛遂自荐。但高仙芝嫌他相貌丑陋,不愿接受。

    封常清啊,也算是盛唐名将,他来投自己了!萧睿心头暗喜,他手下有勇猛如李嗣业和令狐冲羽这样的能人,还有能征善战的李光弼,还有统筹事务的哥舒翰,但惟独缺乏一个参谋军机的合适人选。而这封常清,便是一个最合适的军务参谋!

    谋臣啊。但萧睿又担心历史对封常清的记载言过其实,不免就微微有些踌躇。

    “常清饱读诗书,薄通军机,慕公高义,愿事鞭辔,还请郡王接纳!”封常清朗声呼道,拜了下去。

    “……亚相勤王甘苦辛,誓将报主静边尘。古来青史谁不见,今见功名胜古人。”萧睿耳边突然回荡起盛唐诗人曾任过封常清判官的岑参写下的这首称赞封常清的绝句,心头凛然,心下再无犹豫。

    他面上浮起温和的笑容,俯身双手将封常清扶了起来,“萧某久闻先生大名,今日得见,实在是相见恨晚!先生请起!”

    ……

    ……

    封常清感动万分地坐在萧睿的对面,他的上首就是那个往日里拒绝他多次的大唐名将哥舒翰。封常清本就是一次尝试,他根本没有想到,萧睿会如此看重他,不仅不嫌弃他粗鄙丑陋身体肮脏,竟然下马跟他一起并肩前行,惊落了龟兹城里一地的眼球。

    哥舒翰眉头微皱,他不明白萧睿何以看重此粗鄙之人,还亲自设宴相待。其实,也难怪哥舒翰等人以貌取人,盛世大唐风气注重姿容仪表,封常清这种外貌形象确实不怎么讨人喜欢。这也就是萧睿作为穿越者,知道封常清的才干和价值,换成别人,当真会嫌弃他。

    “士为知己者死。”封常清眼圈一红,心里暗暗毅然道。

    “不知先生对我大唐局势有何看法……”萧睿端起一盏酒,“先生,请饮!”

    封常清感动地端起酒盏一饮而尽,定了定神,慨然道,“郡王,开元之兴,所恃有四:上有明君,下有贤臣,此为一;兵制齐备,武道兴盛,此为二;租庸调制,官仓充盈,此为三;三省六院兼科举,人才贤德辈出,政令通行,此为四。”

    “然而,如今风尚奢侈,一直延续民间……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而如今国之良田,虽经朝廷新制重新登记在册,但其实多数土地仍为权势大户之永业,而大唐百姓则数倍于开国之初,田少人多,授田不足分配但赋税依旧,使得府库虽丰而闾阎困矣。百姓无心桑麻,被迫弃田而背井离乡……郡王主议流民迁徙西域则是明证。”封常清不顾一旁哥舒翰的震惊,继续直言,“好在朝廷新制,缓解了内患,否则天下危矣。”

    “先生继续说。”萧睿侧耳倾听,不能不说,这封常清的观点还是颇为超前的,竟然跟萧睿的看法颇为一致。

    “请郡王恕常清妄言之罪。”封常清犹豫了一下,“朝廷之上,李相把持朝政,以铁腕和刚法治国,天下,虽有欺上瞒下之情,但也有安定社稷之功。可如今李相退位,皇上年迈,朝政必乱……加之庆王李琮在陇右蠢蠢欲动……”

    萧睿朗声一笑,高高举起酒盏来,“先生高见,萧某佩服。先生屈居西域但却深谙天下大势,当真是奇才也……如今,先生如不嫌弃,暂且跟随萧某身边做个随军判官可好?待日后先生立有军功,萧某再向朝廷和皇上奏报……”

    封常清大喜,翻身拜倒在地,“常清当为郡王肝脑涂地,死而后己!”

    萧睿微微一笑,手中的酒盏晃了一晃,“都是为了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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