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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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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待你长发及腰,我已韶华不复。岁月渐老终难忘,粉黛红颜姣好。犹记当初年少时,目传情,眉含意。此情长万里,盼佳期,执手两三语。

    时待我发齐腰长,愿与梦郎诉衷肠,半生年华报君享,此情绵绵意长长。时待我发齐腰长,轻舞霓裳意飞扬,襄王神女应无恙,巫山**梦得偿。时待我发齐腰长,红颜老去珠也黄,秋风萧瑟雁南去,菊花半残泪成行。时待我发齐腰长,前尘渺渺路茫茫,花月青云随风去,此别残生梦断肠。时待我发齐腰长,银汉迢迢遥相望,此别江湖路渺渺,回眸一目来生怅。时待我发齐腰长,轻车彩樯玉女靓,但叹流年似水过,朱颜逝去青灯凉。时待我发齐腰长,平生夙愿镜中赏,三千烦恼终将去,我将我心葬江洋。第二折,画面感时待我发齐腰长,轻罗小扇雕花窗,明月清风会有时,春夜无眠读西厢。时待我发齐腰长,古镜黛眉描红妆,青丝绾正颜如玉,人比花娇花亦殇。时待我发齐腰长,白堤断桥柳作裳,雨师欲把红娘作,扁舟共渡蒹蕸苍。时待我发齐腰长,司马西岭凤求凰,红妆素裹千秋雪,携子之手露如霜。时待我发齐腰长,十里妆红玉做床,红烛有泪昏罗帐,良宵好景梦作双。时待我发齐腰长,青庐竹林莎作樯,南山牧马东篱菊,稚子童言笛声扬。时待我发齐腰长,佳期如梦情如常,此生只愿长厮守,银丝如霜梳红妆。

    待我长发及腰,负我韶华年少。漏断月影萧萧,怎奈良辰空寂寥。人面桃花夭夭,十年霜华,却道秋去春已老。待我容华尽耗,此间意气,山河睥睨随君笑。庭院深深碧草,秋来落红满阶扫。回首浩浩尘嚣,盛世今朝,不见少年眉梢。

    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

    待你青丝绾正,铺十里红妆可愿。

    匡山大明寺。寺外山峦重叠,远处如淡墨轻染,近处如浓墨重皴。寺内殿宇耸峙,回廊曲折。青苔爬上了阶沿,藤萝低拂着栏杆。寺前的古树上常有猿猴攀援啼叫,朝山的香客总不会忘记随身带一把玉米撒给它们。寺后的水池里盛满了岩间渗下的清泉,丹顶白羽的野鹤常到这里来饮水,并啄食和尚们洗钵孟时留下的饭粒。

    每当曙光初照,晨钟始鸣,便有一个青年人,手提一柄长剑,来到大殿前的院中练习,直到和尚们做完早课,方才停止。

    每当夜色四合,暮鼓三通,大殿西侧的客房窗上便照例透出灯火,随即传出琅琅书声,直到和尚们做完晚课,还不休息。

    白日里,很少见他出来,只见他的书僮给他打水,洗砚,磨黑,磨了一次又一次。但他不出来则已,一出来总是和他的书僮带上他们心爱的大黑狗,翻山越岭,寻幽探胜。他跑遍了匡山上下,还攀上绝顶去访道求仙。

    这就是在匡山读书的李白。

    匡山绝顶,因高出诸峰之上,故又有“戴天”之名。李白听说,戴天山有一戴天观,观中有一老神仙,已经百岁有余,登山越涧如履平地,便特地前去拜访。结果,没有见到老神仙,却见到一个小道士。小道士和他年貌相若,有如兄弟,已使他感到亲切;而其风清骨峻,言玄趣逸,更使他心生倾慕。晤谈之下,得知小道士姓元,名林宗,道号丹丘。本是北魏后裔,中原人氏。自幼好道,又好仙游,近慕蜀中道风之盛,辗转来至匡山,见戴天观幽绝人寰,老神仙道行高深,便决心在此修炼一番。从此以后,不是李白到戴天观访丹丘,便是丹丘到大明寺访李白。两人似有三生之缘,一见订交,即成为终身挚友。自然,这是后话。

    且说青莲乡里,甚至昌明县里,人们在闲谈中都说李客的儿子是个怪人。已经满过二十岁了,既不娶媳妇,又不考进士;住在匡山上,三年进过两次城,数月才回一趟家——不知他究竟想干啥。有人说,他在成、渝二地干谒不遂,灰了心;有人说,他跟他父亲一样,也想高卧云林,不求禄仕了。

    李白刚回故里时,心中确实有些懊丧,甚至颇有出世之心,但也只是一时的情绪;特别是他父亲和他作了一次密谈之后,他的情绪顿时好转。原来他们家是陇西李氏,远祖是汉代的名将李广,近祖是隋唐之际建都酒泉的凉武昭王李暠。后来因为西凉国破家亡,他们这一房逃到边远的碎叶,这才经起商来。李白不等父亲讲完,就兴奋起来:“我朝天子不也是陇西李氏么?原来我们家是宗室!”但是李客却说,谱谍遗失多年,空口无凭,无法申报;并告诫李白别对外人说起,免得落个冒充宗室的罪名。但李白不管三七二十一,只顾想着自己是天枝帝胄,公子王孙,并非工商贱民,那自暴自弃之心便烟消云散,自勉自励之情便油然而生,甚至觉得在成、渝二地遇到的倒霉事,都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好兆头。

    于是,他便遵从苏颋“广之以前”的教诲,搬到匡山大明寺中住下,决心在学业上再下一番工夫。然后,出三峡,泛长江,渡黄河,周览名山大川,遍干天下诸侯。他相信:少则三年五年,多则十年八年,必能遇到能够识拔他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把他推荐给开元天子。待他为苍生社稷干一番事业,立下不朽功勋以后,依然回到他亲爱的匡山来,回到这优美的大自然怀抱之中来。

    开元十二年的春天,二十四岁的李白,开始了他的万里之行。

    二十四岁的李白,出落得一表非凡。个子虽不算高大,但却是昂首天外;身躯虽不算魁伟,但却是萧洒出尘;容貌虽不算俊美,但却是神清气爽;特别是两道高耸的剑眉,一对炯炯射人的虎眼,使他更显得英姿勃勃。腰间佩着一柄三尺龙泉,手中牵着一匹银鞍骏马,随身跟着十八岁的丹砂,挑着一副藤制的轻便书箱。

    主仆二人走出了青莲乡,走出了昌明县。他们走一走,又回头看看;走一走,又回头看看。峰峦如画的匡山,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只剩下黛色一抹,眼看就要从他们视野中消失了。他们不约而同索性停下来,对它凝望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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